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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03 月 04 日

加速元代覆滅的禍源之一『密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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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元十六年(西元1279年),元朝元世祖忽必烈消滅南宋,統一天下,然而元朝的統治時間並不長,從元世祖忽必烈消滅南宋,到元順帝妥懽貼睦尒遁離大都為起,元朝的統治僅維持了九十多年。

 

蒙古統治中國,從基層起就有嚴密而徹底的控制。每二十家編為一“甲”,首長稱“甲主”,由政府委派蒙古人充當。這蒙古人就是這二十家的總管,這二十家就是這蒙古總管的奴隸,衣服飲食,他可以隨心索取,女子和財產,他更可以隨心所欲。元政府有嚴厲規定:禁止漢人打獵,禁止漢人學習拳擊武術,禁止漢人持有兵器,禁止漢人集會拜神,禁止漢人趕集趕場作買賣,禁止漢人夜間走路。

 

元朝統一天下之後,上層統治階級長期動亂頻繁、各級官員貪贓枉法、再加上連年大災及瘟疫,各種矛盾交互積累,最終迸發,構成了各地起義軍蓬勃發展之勢,加劇了元朝的滅亡。

 

但推動元朝滅亡的,推根泝源,還有一個更大的禍源,就是元朝崇奉的藏密喇嘛教,應該說:後來明朝開國皇帝墨元璋能滅掉元朝,迅速奪取天下,應該給藏密喇嘛教記上一個頭等過!

  

喇嘛教原是吐蕃本土苯教與被印度教化與密教化後的佛教混合而成的一種宗教,在吐蕃(即現今的西藏)一些苯教的神被當時的傳法阿闍梨收編為護法神,印度教某些神祇也被一同收編於護法之列(如象鼻天、地天等)。實際上喇嘛教的許多儀式與修行方式可以追蹤到亙古通今的印度宗教傳統,有著十分密切的關係。密教真正興盛的時間約為印度笈多王朝時期,性力派修行者吸納了婆羅門教和某些沙門教派的部份理論和修行方法,發展出怛特羅密教(此時釋迦牟尼佛於印度所宣揚的正統佛法到了玄奘大師於643年回歸長安以後,印度正法逐漸喪壞,逐漸代之以鬼神信仰為主的密教化思想,元朝曾到過印度修學的西藏僧人,所學到的祇不過是被李代桃僵後的怛特羅密教),其特色是充滿神秘色彩,重視神通、鬼神、瑜伽,及神秘體驗,以密續(稱為怛特羅)作為修行的主要依據,在師徒間一對一秘密傳授。藏密主張以欲貪作為修行的助力,使修行者經由秘密儀式、神通與禪定修行(稱為天瑜伽),得到空見,最終得到解脫,這個部份經常與正統佛教徒所信奉的清淨教義與知見相互衝突。

 

吐蕃宗教國的僧侶,世人稱他們“喇嘛”、“西僧”、“番僧”。這些以慈悲為懷,普渡眾生的所謂活佛,卻是當時漢人的災難之一。大汗既然尊稱“法王”為國師,無論這種尊崇是政治性的,或出於真誠的信仰,結果都是一樣,即喇嘛在蒙古帝國所屬的元帝國中,具有強大力量,雖然還未到干涉政治的程度(但後期干政現象不可謂不嚴重,後期宣政院的成立,其權利之大,幾與中書省和樞密院相當,甚至還擁有相當之兵權!這種現象幾乎使得喇嘛教成為當時宗教圈中的皇帝),但對漢人逞暴,卻綽綽有餘。像江南佛教總督楊璉真伽,駐紮杭州,把宋帝國皇帝和大臣所有的墳墓,全都發掘,挖取陪葬的金銀珠寶;並且至少有五十萬戶農民(約二百五十萬人)被他編為寺院的農奴。喇嘛所過之處,隨從如雲,強住漢人住宅,把男子逐走,留下婦女陪宿。第九任大汗海山對喇嘛教尤其狂熱。本世紀(十四)一三○八年,海山下詔說:“凡毆打喇嘛的,砍斷他的手。凡詭罵喇嘛的,割掉他的舌頭。”幸而皇弟愛育黎拔力八達,極力反對,才收回成命,但喇嘛仍受到形勢的鼓勵。他們在街上很少買東西,只徑行奪取。一個柴販曾向大都(北京)留守長官(留守)李壁伸訴,李壁正在處理時,眾喇嘛已手執木棍,呼嘯而至,把李壁摔倒痛毆。李壁向大汗控告,大汗立即下令赦免喇嘛。又一次,喇嘛跟一位王妃爭路,竟把王妃拖下車輛,拳腳交集,大汗的反應仍是下令赦免喇嘛。對高階層統治者還是如此,居於最下層的漢人,可以推斷出所承受的蹂躪。

 

由於喇嘛教在元朝得到寵遇,蕃僧在元朝國內的地位日益提高。這些人自恃能為蒙古帝王祈禱行願,恃恩恣行,成為“色目人”中勢力最大的一夥兒。忽必烈即位不久即頒詔書,下令各級官員、軍隊對藏僧“皆不准欺淩,不准攤派兵役、賦稅和勞役”。密宗的殿舍,金牌使者也不能占宿,更不准向喇嘛廟“索取飲食和烏拉差役”,並且詳細列明密宗寺廟不能佔用的財產名目。

     

   至於施捨賞賜方面,元朝皇帝對密宗僧人的濫賞,數目之巨,駭人心目。僅忽必烈對八思巴一人的賞賜,就令當時的漢人大臣感慨:“國家財賦,半入西蕃。

 

而且,元朝基本上每位皇帝即位前,都要接受形式繁瑣的藏傳佛教儀式,“先受佛戒,方正大寶。”由此,元朝皇帝對藏僧賜物賜田,不計其數。舉例來講,據“虞集大護國仁王寺恒方碑”記載,這一處寺廟,就在大都城外擁有水地近三萬頃,陸地三萬五千傾,並佔有山林湖泊魚蕩竹場等二十九處;泰定帝時,大天源延寺在吉安、平江二地就有一千多畝田為“永業”;元文宗時代,川地的大承天護聖寺,一次就獲賜十六萬九千多頃土地為“永業”。與之相較,雲南一地,建孔子廟為學校,元廷僅拔地五頃。沒過幾年,這五頃地仍為當地的大德寺所侵奪。

     

由於地位尊崇,有地可圖,藏僧來內地也絡繹不絕。元朝大德年間,藏地每年平均有千名僧人來內地,其中除一些奉召為帝王宗室做佛事外,不少人是來中原和江南販運貨物求財的。他們往返的巨額費用不僅元朝要“報銷”,連交通工具都是元朝全程提供。由於販運貨物數目巨大,每年都累死驛馬無數。為此,元朝的漢臣痛心疾首地講:“佛以清淨為本,而僧徒貪慕貨利,一事所需,金帛無算。生民脂膏,縱其所欲。(此輩)又複畜養妻子,行不修法,適足以褻慢天神。比來佛事愈煩,累朝享國不永。”實為悲切之語。特別可惡的是,不少藏僧身佩金虎圓符,“絡繹道路,騶騎數百,驛舍至不能容。”氣焰囂張之外,還常常霸佔民房,逼淫婦女,沒有一點佛家子弟氣象。

  

可笑的是,元朝統治者,不僅帝王宗室男子受戒,妃主及貴臣妻妾,也常常延詔帝師入家中“受戒”。“其夫自外歸,聞娘子受戒,則閉戶不入。”如此,“受戒”竟成為貴族婦女與番僧淫亂的絕佳藉口,蒙古王公往往戴大綠帽也不悟。

 

元代還有一個怪現象是喇嘛公開地蓄妓納妾。如《元史·星吉傳》載:

 

“有胡僧曰小住持者,服三品命,恃寵橫甚,數以事淩轢官府,星吉命掩捕之,得妻女樂十有八人。”此僧人不但任官,還畜養妻妾達十八人,可謂荒唐!

 

又元世祖曾命楊璉真加為江南釋教總統,他竟然“受人獻美女寶物無算”。更有甚者,當時的西番和尚竟敢公開入民宅姦污婦女,“泰定二年,西台禦史李昌言:

“曾經平涼府、靜、會、定西等州,見西番僧佩金字圓符,絡繹道途,馳騎累百,傳舍至不能容,則假館民舍,因迫逐男子,姦污女婦。”這當然是元代統治者崇信喇嘛教,縱容番僧的結果。

 

妃王寡居者,間數日,則親自赴堂受戒,往往恣其淫佚,名曰‘大佈施’,又曰‘以身佈施。”(《草木子》)。

 

這些大和尚平日酒肉不離口,營養豐富,吃嘛嘛香,身體特棒,自然踴躍興奮地“為淫民服務”,滿足那些寡居久曠的貴族婦女欲求。由此,他們又會得到更多的物質回報。“為其徒者,怙勢恣睢,日新月盛,氣焰薰灼,延于四方,為害不可勝言。”

 

最囂張時,不僅藏僧敢從監獄搶人,連宗王王妃也敢因爭道而拉之下馬,痛打惡罵,膽大包天。“事聞,詔釋不問”。連貴族妃子被毆打,皇帝尚不予過問,無論平民百姓矣。

 

喇嘛受到形勢的鼓勵。他們在街上很少買東西,只徑行奪取。一個柴販曾向大都(北京)留守長官(留守)李壁伸訴,李壁正在處理時,眾喇嘛已手執木棍,呼嘯而至,把李壁摔倒痛毆。李壁向大汗控告,大汗立即下令赦免喇嘛。元文宗時,還頒旨令:“凡民毆西僧者,截其手;詈(罵)之者,斷其舌”,對藏僧袒護至極。

 

番僧中最惡者,當屬楊璉真加。忽必烈時代,此人被任命為“江南釋教總統”。這位楊璉真加“怙恩橫肆,勢焰爍人,窮驕極淫,不可具狀”。他最大的“功勞”,是在元世祖默許下,發掘南宋諸帝陵寢。窮刨深掘後,楊璉真加盜盡南宋陵墓內的珍寶,然後把諸帝屍骨混在一起,又雜置牛馬枯骨埋於地下,上築一塔,名曰鎮南塔。而且,密宗習俗,“得帝王骷髏,可以厭勝致富”,所以,南宋諸帝的頭蓋骨,均被楊“總統”挖出鑲金嵌銀當成潔器和酒器。特別是宋理宗屍體,由於傳說中他嘴裏有大粒夜明珠,被楊璉真加派人倒懸於樹上,瀝幹水銀後,遍剖胸腔頭部,探找那只大珠子。除南宋諸帝陵外,楊“總統”連南宋舊臣的墳墓也不放過,共掘墳一百一十一處,徹頭徹尾一個“掘墳賊”。杭州任上,楊璉真加“受人獻美女寶物無算,且攘奪盜取財物,計金一千七百兩、銀六千八百兩、玉帶九、玉器大小百十有一、雜寶貝五十有二、大珠五十兩、鈔一十一萬六千二百錠、田二萬三千畝,私庇平民不輸公賦者二萬三千戶(賦稅直接交他)……”這些“罪狀”,只是他貪瀆的很小一部分,“他所藏匿未露者不論也”。對此,元廷的處理也只是“籍其妻孥田畝”,抄家了事,沒過多久就把楊璉真加放了。現在,杭州靈隱寺內那些山上不倫不類的石佛像,皆是當年楊“總統”的傑作。

  

而元武宗本人也是喇嘛教的狂熱信徒,表面上,元武宗尊孔,他于大元年(1308年)七月派人祭祀孔子,加封孔子為“大成至聖文宣王”,令全國遵行孔教。至大二年元月,武宗又下詔,提高孔廟祭祀規格。而實際上,這些姿態不過是做給元帝國統治下的漢民族看的,而眾多的喇嘛這時在帝國的土地上卻任意橫行。

 

  實際上在當時的蒙古統治者看來,漢人除了供給他們固定的田賦外,沒有什麼別的用處,因此將公民分為四等的做法直至元朝滅亡,都沒有什麼大的更改。而對喇嘛就不一樣了,海山曾經下詔說:“凡毆打喇嘛的,砍斷他的手。凡詭罵喇嘛的,割掉他的舌頭。”幸而皇太子愛育黎拔力八達極力反對,才收回成命。

 

元朝自忽必烈之後,藏密喇嘛教深刻元朝中央政府,元朝歷代君王均接收喇嘛教宗教教導。元朝君王及其傢眷,必須受戒皈依喇嘛教,成為喇嘛教弟子。

 

尤其忽必烈自己,更是如斯。即位之先,即有蒙戒九次之說;忽必烈便位後,為鞏固受元帝國對吐蕃的統亂,將喇嘛教薩迦五祖八念巴封為國師、總領天下釋學。並頒《珍珠詔書》以示尊敬。國師至京,復返授戒,皇後亦然,並且頒詔天下君民齊受喇嘛“佛”戒。

 

元朝王室崇奉喇嘛教,勢必影響其施政方略。早在忽必烈所封喇嘛國師八思巴時代,忽必烈就專設【總制院】,領之於帝師八思巴,專管全國釋教和蕃地事務。人們只知藏區政教合一,殊不知元朝中央政府事實上早已是僧尼與吐蕃之政合一。

 

八思巴死(1280年)後,到了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戊子),院使桑哥還嫌其位不尊,以“總制院統西番諸宣慰司軍民財粟,事體甚重,品秩宜尊”為由,奏改為【宣政院】。

 

【宣政】之名,源於唐時吐蕃來朝見於宣政殿故。【宣政院】之職,大緻為二:一為僧尼之政;一為吐蕃軍民事務。自從改制【宣政院】之後,豈但品秩大大提高,而且與中書費、樞密院、御史台一樣享有院政官司人“自為選”之特權!凡僧尼之訟,也自行處理,無須御史台過問。此外,還有單獨用兵之機。這使得擁有中心人事、行政、司法大權的中書省、樞密院和御史台根原不能或很多能夠插手【宣政院】大小事務,中央權力架空,形成國家體制對【宣政院】所統之喇嘛僧事務和蕃地事務沒有監控空間,勢必會造成宣政院及其所統勢力範圍之不法行為。如《新元史》193本傳記載:

 

【……宣政院……恃寵怙威,公行賄賂。僧敘詞訟數倍民間,如惡盜殺人不法事往往見告】

 

 由於藏密喇嘛教在元朝過於受寵,以及喇嘛掌權的宣政院權勢顯赫,本已備受尊崇的喇嘛僧尼階層更加得勢,喇嘛僧人目無法紀,影響社會治安、破壞國傢法度之事時有發生。《元典章》記載云:

 

 【照得各處僧道衙門所設書吏、貼書、祗候曳刺人等俱無定額,多係無賴潑度過經日斷之人,不惟影佔戶役,僧道被擾多端。各街門已行革罷,切恐又於路府州縣營求勾當,侵漁百姓,非理生事。】

 

史載元順帝“怠於政事,荒於遊宴”,尤其喜歡讓十六宮女戴上象牙佛冠、全身披上纓絡、穿著大紅銷金長短裙等衣飾,打扮成“佛菩薩相”隨著奏樂跳起“十六天魔舞”。這種舞蹈只有內宮及臣屬之中受“秘密戒者”才能參與觀賞,上行下效,“十六天魔舞”開始流行於民間,例如在“浙西”、“浙東”地區亦可看到,甚至傳及西北的邊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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